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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說,
『有些事情忘不了就是忘不了,但是也不能說這樣就是奇怪,
因為你跟他們又沒有在一起,沒有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愛情。』

我知道有些事情忘不了就是忘不了,每個人都有過去的不是嗎?
這道理我怎麼會不懂?
我也有過去的,不是嗎?
對於我的過去,或許是離現在最近的一段過去,我也忘不了。
可是我不會在想到過去那個男人的時候,暗暗的掉眼淚;
我也不會在經過充滿回憶的地方的時候,整個人就悶了下來;
我也不會態度不明的讓對方以為我還想再跟他在一起,
我會要他明白,我會保持好我跟他之間的距離。
當我想到過去流淚的時候,我想到的是那時候的阿珍怎麼那麼笨,
我可憐的是自己。
但是不是可憐那段感情,也不是回味那段感情。
我已經把自己抽離。

我要說的是,
爲什麼我非得跟你們在一起,讓你們有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愛情,
你們才肯把過去放開?
這樣對我而言是公平的嗎?
那我算什麼?說到頭來還不就是一個替代品?
爲什麼我一定得比你的過去更加深刻,然後你才能不為過去黯然神傷?

我並不想要當我們在一起後,經過你熟悉的街口,然後我還得為你擦眼淚。
如果你將來要愛的人是我,你怎麼能讓我做這種事?

爲什麼你們自己不能從零開始,然後好好的去愛你的下一個?
爲什麼你們自己要帶著上一個回憶,然後下一個還要努力讓自己取代你的上一個?

如果放不下過去,就不要開始下一段感情,不要那麼自私,
對你的下一個好一點可以嗎?

誰不希望對方的心裡只有彼此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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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uff1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